[东平县]东平县2025年供水保障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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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2025年供水保障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25年供水保障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02

2.2项目名称:**县2025年供水保障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位于**县范围内。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县2025年供水保障工程,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供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村内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湖西洪水工程洪水影响补救工程、**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第二水厂改造提升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县2025年供水保障工程监理第一标段;

二标段:**县2025年供水保障工程监理第二标段。

2.9监理最高限价:****459.08元(费率0.5000%),一标段655647.10元;二标段573811.98元。投标报价精确到分。按中标金额确定中标费率,以中标费率结算(结算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拟派总监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3.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5年03月25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电子标服务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城**大街11号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0538-****06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街道**路399号

联系人:陈经理 王经理

电话:0538-****182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监督单位:****,监督电话:0538-****807。

9、其他补充事宜

9.1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功能,****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9.2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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