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采购人(甲方):****
地址:**市**区秦陵街办
联系方式:029-****9188
供应商(乙方):****
地址:**市**区十里堡甲3号A座19层21D
联系方式:029-****3722
主要标的:
| 1 | 二三号坑周边景观提升改造(二期)项目全过程跟踪与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 1(项) | ¥353,800.00 | ¥353,800.00 | 1、人员条件 (1)跟踪审计:须配备施工现场驻场人员2名以上,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其他人员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2)结算审计:须配备一级造价工程师2名以上,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其他条件:为保证工程全过程跟踪和结算审计的独立性,本项目不接受在****提供工程项目咨询、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要求:从被审计工程开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及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实施地点为****。 3.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开展工程审计工作并出具真实、客观、公正的造价审核报告。 4. 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合同执行期间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驻场,驻场人数不少于2(含2人)人;现场工作人员在夜间施工和抢修项目中必须随叫随到;项目负责人未经甲方书面允许擅离岗位,驻场人员未按照要求的人数和时间落实,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入场前应成立审计项目组,根据被审计项目情况编制跟踪审计工作方案;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审计工作日志记录,现场影像、测量、监督资料的留存等工作;每周按时提交审计工作周报,列席项目会议等。 (3)乙方人员应恪守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保证对所获悉的属于甲方及甲方关联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取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使用该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 (4)被审计项目各方移交的结算资料完备后,在对审核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 |
合同金额: 353,8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2025年03月25日
2025年03月25日
合同附件:
二三号坑周边景观提升改造(二期)项目全过程跟踪与结算审计服务项目.pdf
****
2025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