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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刘国清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点:**市**区根竹镇中华路211号。
二、公示内容:现拟同意刘国清扩建**市**区根竹镇中华路211号住宅楼。原有房屋现状两层,底层占地面积8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7.86平方米。拟扩建层数三层,扩建后总层数共五层,扩建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北面准伸封闭阳台1.50米,其余各面均不准出檐。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宣传栏。
四、公示期限: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3日。
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局A栋404室,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地址:**市**区兴贵路125号,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905)。
附件:刘国清民房建筑规划许可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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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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