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7154/2025-19633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重点工作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5-03-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龙袍大**30MW渔光互补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 ||
| 文 号: | 宁发改投资字〔2025〕191号 | 关 键 词: | 龙袍;线路工程;**;**省;**;新能源;文件有效期;电缆线路;开工建设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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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你局《关于****龙袍30MW渔光互补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的请示》(六发改〔202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苏政发〔2017〕88号)《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苏政发〔2017〕7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满足用电负荷增长和电源送出需求,同意实施**龙袍30MW渔光互补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区龙袍街道大**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大**光伏升压站-东沟变35KV双回线路,采用电缆和架空结合的方式,**35KV双回电缆线路125米,**双回架空线路3.65千米,**单回电缆线路120米及单回架空线路55米,随输电线路配设通信光缆;东沟变站内扩建2个35KV间隔。具体线路路径由规划部门审定。
四、项目总投资约870万元,所需资金由****自筹解决。
五、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中要落实各项环保和节能措施,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六、项目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要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省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开展招标工作。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批复相关依据文件。
1.******局**分局《关于********龙袍大**30MW渔光互补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选线的征求意见的复函》(2025年1月23日)
2.《****龙袍大**30MW渔光互补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已完成备案)
3.《国****公司****公司关于******龙袍大**30兆瓦渔光互补项目及配套储能接入系统设计方案的意见》(宁供电发展〔2024〕290号)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