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福路片区选青路东侧、通榆河支流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审批
江苏-连云港-赣榆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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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福路片区选青路东侧、**河支流北侧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日期:2025-03-25

徐福路片区选青路东侧、**河支流北侧地块位于**市**区青口镇选青路东侧、**河支流北侧。地块占地面积约40895m2,调查地块目前为空地。徐福路片区选青路东侧、**河支流北侧地块暂未挂牌出让,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2024年9月****委托****对该地块做土壤污染调查。

地块概况:

徐福路片区选青路东侧、**河支流北侧地块内,1990年之前,地块内为晒盐场;1990年-2021年,地块南侧区****集团水产良种育苗场,其余均为养殖塘,2021年之后闲置至今,2024年9月11日现场踏勘时发现地块内杂草丛生。

调查方案:

本次徐福路片区选青路东侧、**河支流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地块历史平面布局,结合现状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结合系统布点法进行点位布设,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3个底泥监测点,3个地表水监测点,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

后期现场采样时,3个底泥、地表水监测点位均未发现有积水,故后期并未采集地表水及底泥采样点位。

本次调查通过污染识别,确定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为:

①GB 36600中基本45项: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②特征污染物:pH值、氨氮、氯化物、铜、汞、铅、锌、铬、镍、锰、镉、耗氧量、碘化物、硫酸盐、苯并(a)芘、砷、铝、石油烃(C10-C40)(其中氨氮、氯化物、耗氧量、碘化物、硫酸盐、铝仅地下水中进行监测)。

调查结果:

(1)土壤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采集的所有36个土壤样品pH值介于8.49~9.61之间,其中2.5%的样品属于无酸化或碱化(5.5≤pH<8.5),27.5%的样品属于轻度碱化(8.5≤pH<9.0),67.5%的样品属于中度碱化(9.0≤pH<9.5),2.5%的样品属于重度碱化(9.5≤pH<10.0)。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汞、砷、镉、铜、铅、镍、锌、锰、铬有检出,检出率均为100%(六价铬仅对照点中有检出,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省地标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中保护绿地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组分氯仿、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甲苯、四氯乙烯、氯苯、苯乙烯、1,4-二氯苯、1,2-二氯苯有检出,检出值远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组分均未检出,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半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均未检出,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率80.6%;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内检测结果与对照点对比,均无显著差异。

(2)地下水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pH值分布在6.8~7.6之间,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

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中铜、镍、锌、铅、锰、总砷、铝有检出,铜、镍、锌、锰、总砷、铅检出率均为100%,铝检出率为66.7%;铬(六价)、汞、铬、镉均未检出,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

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中氨氮、碘化物、耗氧量均有检出,检出率均为100%,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

硫酸盐、氯化物均有检出,地块内W1~W3点位检测结果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

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检出率均为100%,检测结果均满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风险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半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均未检出,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

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结果与对照点对比,除硫酸盐和氯化物之外,均无显著差异。

(3)结论

综上所述,初步调查发现徐福路片区选青路东侧、**河支流北侧地块土壤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居住用地的规划要求;地下水除硫酸盐和氯化物之外,其他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在第一类用地情景下,地下水硫酸盐和氯化物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调查地块敏感受体主要为儿童和成人,地下水中硫酸盐和氯化物缺少暴露途径,在以上设定的暴露情景下,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公示时间:自今日起30个天(截止2025年4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调查单位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1****6479


附件1:徐福路片区选青路东侧、**河支流北侧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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