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务所备选库入围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事务所备选库入围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事务所备选库入围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1.3采购人:**** 1.4采购实施机构:**** 1.5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6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以下称“采购人”****事务所备选库,包括:①诉讼仲裁库、②并购重组库、③知识产权库、④其他非诉库,共计4个专业库,入库后,实行“短名单+二次竞争”的采购方式,即: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使用单位从中介机构库内通过“二次竞争”方式选择具体项目的最终成交供应商或中标人。服务期内采****事务所实行动态考评、定期更新,以满足采购人经营管理的专业服务需求。具体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 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 01 |
********事务所备选库入围采购项目01包诉讼仲裁库 |
无 |
无 |
3年 |
** |
| 02 |
********事务所备选库入围采购项目02包并购重组库 |
无 |
无 |
3年 |
** |
| 03 |
********事务所备选库入围采购项目03包知识产权库 |
无 |
无 |
3年 |
** |
| 04 |
********事务所备选库入围采购项目04包其他非诉库 |
无 |
无 |
3年 |
** |
| 备注 |
01:1、最大入围数量(家) 01包:最大入围数量(家)20家 2、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所有包响应,且可以多个包入围。 3、入围并购重组库的供应商,可以代理其他非诉库涵盖的业务,但不占用其他非诉库入围名额。 4、各包次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小于等于各包次最大入围数量时,淘汰综合得分在排序最后的1家。各包次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大于各包次最大入围数量时,第1包、第2包、第4包取前20位,第3包取前10位。02:1、最大入围数量(家) 02包:最大入围数量(家)20家 2、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所有包响应,且可以多个包入围。 3、入围并购重组库的供应商,可以代理其他非诉库涵盖的业务,但不占用其他非诉库入围名额。 4、各包次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小于等于各包次最大入围数量时,淘汰综合得分在排序最后的1家。各包次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大于各包次最大入围数量时,第1包、第2包、第4包取前20位,第3包取前10位。03:1、最大入围数量(家) 03包:最大入围数量(家)10家 2、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所有包响应,且可以多个包入围。 3、入围并购重组库的供应商,可以代理其他非诉库涵盖的业务,但不占用其他非诉库入围名额。 4、各包次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小于等于各包次最大入围数量时,淘汰综合得分在排序最后的1家。各包次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大于各包次最大入围数量时,第1包、第2包、第4包取前20位,第3包取前10位。04:1、最大入围数量(家) 04包:最大入围数量(家)20家 2、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所有包响应,且可以多个包入围。 3、入围并购重组库的供应商,可以代理其他非诉库涵盖的业务,但不占用其他非诉库入围名额。 4、各包次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小于等于各包次最大入围数量时,淘汰综合得分在排序最后的1家。各包次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大于各包次最大入围数量时,第1包、第2包、第4包取前20位,第3包取前10位。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年检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财务要求:供应****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意见。 (3)业绩要求: 第1包(诉讼仲裁库)适用: ①在近3年中(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为中央企业处理过3起以上标的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诉讼或仲裁案件;(至少包含一起仲裁案件) ②在近3年中(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处理过1次由最高院或省高院管辖的法律纠纷案件; 第2包(并购重组库)适用: ①近3年中(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处理过3****公司收购、中央企业重大资产重组或国资境外投资收购的投资并购项目; ②近3年中(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处理过2起中央企业破产项目(含破产重整): ③近3年中(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处理过1起基金募投管退相关的项目; ④近3年中(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处理过3起融资额度在5亿元(含)以上的融****公司首次IPO、上市公司再融资、公司发行债券等)。 第3包(知识产权库)适用: ①近3年中(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处理过3次由最高院或省高院管辖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至少包括商标、专利案件各1起) ②依法取得商标及专利代理资质,近3年中(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为3家中央企业处理过商标、专利事务,(至少包含一个专利业务),且有长期稳定**的外所机构。 第4包(其他非诉库)适用: ①近3年中(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为3家中央企业提供过境内外常年法律顾问、合规管理、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非诉服务。(至少包含一个境外非诉业务) (4)信誉要求: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及违规记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项目团队从业10年及以上的律师要求不少于5人,从业5年及以上的律师不少于10人。 (6)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应具有履行专项法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②供应商应成立时间5年以上并有效存续。 ③供应商应按规定购买本项目所响应包次的采购文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3时00分到2025年03月28日 17时00分(**时间)。 4.3有意向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操作步骤获取采购文件。平台联系技术****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cn)首页右侧“联系我们”,可获取联系电话及“通采”公众号二维码。 4.4采购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4.5免责声明:****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cn/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购买或获取均属无效。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31日 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 供应****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cn/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通用技术版)”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版本和非加密版本。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cn/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否则视为未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供****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采购文件下载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3月31日 09时00分。(**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cn/)线上开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cn) 其他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其他 8.1****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cn)是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司为中心采购平台运营方,标书款、保证金将由平台运营方统一代收代管。标书款、保证金的收取账户名为:****公司。 8.2****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cn)的使用****集团中心采购平台官网,供应商可浏览、下载平台操作手册等资料。 8.3本项****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采购,供应商须在平台注册后办理“标证通”,使用“标证通”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加密)递交、文件解密等操作。供应商办理“标证通”后,也可以使用“标证通”参加在本平台进行的其他全流程采购项目。 8.4其他:无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 址:**市**区西营街1号院 ****中心B座 联系人:赵可、姜毅 电 话:010-****9486 电子邮件:****@gt.cn 采购实施机构名称:**** 地 址:**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16层 联系人:杨睿铭、王婧林 电 话:010-****8494、010-****9120、010-****8790 电子邮件:yangruiming@cgci.****.cn 202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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