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沟镇腾飞村部分房屋预搬迁评估单位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丁沟镇腾飞村部分房屋预搬迁评估单位已由扬****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上级资金。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评估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及标准:丁沟镇腾飞村部分房屋预搬迁评估****小组,东桥组、东银组、西银组、前场组、孙高组,约260户,总面积约80000㎡。
2、工程地点:丁沟镇腾飞村。
3、招标范围:项目涉及村镇范围内房屋征收(搬迁)评估工作。
4、工期:以招标人实际委托要求为准。
5、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评估的:评估费用最高限价为15元/㎡,复评率不低于20%。
6、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评选7名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村民投票选取5名中标人。并由公证处现场公证。未选中的2家单位作为复核单位。
7、付款方式: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后,并出具评估报告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待拆迁拆除工作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1、在历史评估中,因违法、违规或重大失误,****政府部门踢出过名录或列入黑名单的相关评估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从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31日。
2、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2025年03月31日09:30-11:3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地点:****(**路439号园林大厦5楼)。
(2)线上报名: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并于2025年03月31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及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参加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0514-****5676)。
3、现场报名资料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开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标书代写
4、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份,报名时现金缴纳,线上报名的投标人开标时缴纳(资料费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标书代写
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线下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线上报名提供以上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各报名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及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4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2、投标及开标地点:****开标室(**路439号园林大厦5楼)。标书代写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收款账户名称:********公司
3、开户银行:****公司****路支行
4、银行账号:549****31937
5、特别提醒:****银行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等形式开出,无需入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缴纳(不接受支票、电汇、现金,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等原件。标书代写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标书代写
7、(开标时提交)标书代写
八、其他
1、本项目招标代理咨询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不在投标单价中单列,但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在开标会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标书代写
九、联系方式
****
2025年03月25日
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 :
本单位将参加贵单位于2025年04月14日开标的 丁沟镇腾飞村部分房屋预搬迁评估单位 的投标,特发函确认。标书代写
(单位公章)
2025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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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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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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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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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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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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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投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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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原件开标时递交。标书代写
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在2025年03月31日17:00之前如实填写《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盖章后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0514-****5676。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