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编号X3HB202****80049号信访件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X3HB202****80049号:**市**县涧池乡下营村的姚家坡、长沟,金**的阴坡和阳坡,广山寨村的山上,绿松石矿盗采严重。
二、整改情况
经现场核实,涧池乡下营村的坐标为(110.308568E,32.894294N),金**村的坐标为(110.297842E,32.910114N),广山寨村(实为石婆沟村广山寨**)的坐标为(110.314775E,32.837146N)。
2024年5月29日,****规划局****大队、****政府、涧池乡护矿队、****派出所及各村组干部联合组建了80余人的工作专班,对全乡553处绿松石矿洞进行了拉网式巡排查,未发现疑似盗采绿松石人员,所有绿松石矿洞均无破坏痕迹。
经查证,自2015年开始**县为了有效防范绿松石矿山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盗采绿松石现象,县政府先后印发了《****政府关于印发**县绿松石矿山管护办法的通知》(西政发〔2015〕13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绿松石矿山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6〕44号)。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绿松石矿山管控,2018年4月13日,县政府再次发布了《****政府关于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公告》,将涧池乡绿松石**设置为地质灾害危险区,禁止人员开采绿松石。近年来,为防止盗采绿松石行为发生,县政府组织县**、自然**、****政府持续开展绿松石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对盗采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2023年3月,4名盗采绿松石行为人在涧池乡下营村进行公开审判,起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教育震慑效果。
近年来,我县坚持综合治理理念,通过建立 打防结合、疏堵并举 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绿松石盗采行为。在执法层面,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依法严惩违法采矿行为;在防控体系方面,构建 人防+物防+技防 三维防控网络:组建专业护矿队伍全天候巡查,采用钢筋混凝土封堵历史矿洞,配套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并实施无人机动态监测;同步推进常态化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强化群众法治意识。在此基础上,积极引导群众转型发展绿色生态产业、******社就业,有效拓宽增收渠道。通过系统施策、标本兼治,我县自2023年10月以来已实现盗采绿松石现象零发生,走出了一条**保护与民生改善协调发展的新路径。
2025年1月,经调查组现场核实,该项反映问题已完成整改,一致同意上报销号。同时,我县将持续强化绿松石矿山执法监管,保持高压态势,对盗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
三、附则
以上问题已整改到位,特公示销号,公示期为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8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销号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反映。
联系人:陈成 联系电话:071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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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