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中心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更正内容如下:
1. 投标人须知章节1.4投标人资格要求:
2. 投标人须知章节7.3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
更正前:□7.3.1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更正后:√7.3.1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3.评标办法章节4.2资格评审:标书代写
更正前:□4.2.1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标书代写
更正后:√4.2.1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澄清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 ****;
地 址: ****公司狮子岭二巷40号二楼 ;
联 系 人: 曾静怡 ;
电 话: 133****1163(经本人同意公开)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西洲街道**南路80****银行办公楼 ;
联 系 人: 郭延军(即项目负责人) ;
电 话: 182****7906,158****8885 (经本人同意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