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3年****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内容:原采购公告中: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以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2包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需具备入川登记;【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
更正为: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以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
四、其余内容不变。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