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长宁镇安宁初级中学校生活服务部生活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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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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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生活服务部生活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采购人单位

****

地址

长****镇竹都大道三段160号

联系电话

177****7945

联系人

罗老师

代理机构

****

地址

**市长****镇竹海大道一段398号(竹海丽景)B5号楼

联系电话

李先生

联系人

028-****6437

供应商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下浮15%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发改委价格(2015)299 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磋商小组名单

杨芳、马梅青、罗梦龙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内容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279分
服务名称:****生活服务部生活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出售商品的包装要有SC标志、中文标签、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2.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配置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并实施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 3.本项目未提及的要求或标准应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范等。 4.若文件中引用的相关条款、规范及法律法规有更新,按更新后的条款、规范及法律法规执行。 5.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对于采购人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任何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内容信息)均为保密信息,仅可用于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任务。除此之外,供应商不得出于任何目的、通过任何途径使用本保密信息。 6.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听从采购人根据本项目制定的各项规定。;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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