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银行建设**县**校园餐饮阳光平台校端设备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智能收货终端及人脸识别终端一批。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预算金额约364000元,其中智能收货终端单价为:9500元/套,人脸识别终端单价为:900元/台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促进我行业务发展,根****检查委员会、****委员会、****教育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拟建设“**市校园餐饮阳光平台”情况报告》要求,我行承担**县校园餐饮阳光平台建设项目。我行于2024年11月29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已确定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为:****,后因本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实际需求增加,且增加金额已超原合同金额的10%,同时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省****示范区****中心3号楼5楼535室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谢泽勇 | ****中心 | 高会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李伯岭 | ****中心 | 高会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谢涛 | ****事务所 | 高级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01日23时59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3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01日23时59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潜在供应商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法定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中华路188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7-****6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南路与创业路****中心**16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177****9369
2025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