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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至**高速公路(含**至**支线)TJ16标临时用地(第一批)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1号)等文件的要求,2025年1月3日,********环境局**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政府、清泉溪村村民代表、双溪村村民代表及市级相关行业专家3名,对《**至**高速公路(含**至**支线)TJ16标临时用地(第一批)土地复垦项目》(以下简称《复垦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论如下:
**至**高速公路(含**至**支线)TJ16标临时用地(第一批)土地复垦项目已按批复的规划设计完成,临时用地位于**县枫朗镇清泉溪村、双溪村,复垦责任范围面积1.1357公顷;实际复垦面积为1.1357公顷,其中旱地面积为0.1045公顷,水田面积为0.1301公顷,果园面积为0.2305公顷,有林地面积为0.3566公顷,保留农村道路面积为0.3140公顷;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相关验收标准,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验收,验收合格。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部令第56号)的第三十六条,将验收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30天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附件1:**至**高速公路(含**至**支线)TJ16标临时用地(第一批)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图
联系电话:075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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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