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区划地名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区划地名管理民主决策机制,经研究,拟组建**市区划地名专家库。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市区划地名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有关领域(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地理测绘、经济发展、人口**、社会治理、人文历史、地理民俗、红色历史、语言文字、交通旅游等),进行理论研究或实践工作的高等院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在职或退休人员。
二、征集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不良记录。
(二)有一定社会公信力,具备良好的文化修养和职业操守,了解**市的行政区划和地名历史文化、地理民俗、城市建设等情况,能够据实、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热心区划地名相关工作,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区划地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在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城乡规划、城市建设等领域有一定造诣。
(四)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可以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三、专家职责
(一)为**市行政区划设置与发展规划研究提供咨询;经授权可对行政区划调整风险进行评估;对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二)参与地名管理领域相关法规制度、总体规划、重要政策等咨询;参与地名管理中长期、全局性和战略性课题研究。
(三)参与重要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的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参与地名方案编制评审、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图录典志编纂等;参与优秀地名文化挖掘、传承与弘扬、保护,地名文化宣传推广等活动。
(四)其他有关工作。
四、征集方式
区划地名专家队伍面向全市征集,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市区划地名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一份,于4月30日前将word版及所在单位核实同意后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或寄送至****区划地名处,同时附资格证书、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征集面向全社会,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结束后,由****进行资格审查和研究确定,进入**市区划地名专家库的人员将通过**民政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区划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收取会员费用,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专家在被邀请参加有关论证工作时参照有关规定获取一定的劳务报酬。
(四)区划地名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模式,由****负责征集、调整。
(五)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不得私自以任何形式泄露咨询论证的内容、过程和结果等重要信息。以“**市区划地名专家”名义开展与区划地名业务相关的课题研究、参加相关活动,或公开发表与区划地名业务相关的研究成果需征得****同意。
联系人:董琦,联系电话:****6551,联系地址:**市**区汉风路1****中心**综合楼F601室。
附件:**市区划地名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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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