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院河新建工程、花园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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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沈院河**工程、花园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14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1投标告知书(原件)

注: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原件)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4)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标书代写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 2025年4月1日 (**时间)

2、地点:****三楼代理部(**市**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

3、方式:现场购买采购文件,如供应商确定参加磋商,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投标人通过百度网盘链接自行下载)至****(**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投标登记,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投标登记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登记。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com/s/1lIU3ZytOMPgJY8Rvellwvw提取码:JSHC

4、售价:300元/份,领取采购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14点00分(**时间)

2、地点:****管委会4-301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4月8日14点00分(**时间)

2、地点:****管委会4-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可能影响施工的问题,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7.2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含投标报价的新点软件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3****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7.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5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联 系 人:刘泽容

联系电话:0514-****7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泽容

电 话:0514-****7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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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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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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