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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320682-2025-03-0258
二、项目名称:
**市GJ2010-118#地块、GJ2009-99#地块10KV进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市东陈镇贾公路6幢41室
中标(成交)金额:
30000元
| 名称: | **市GJ2010-118#地块、GJ2009-99#地块10KV进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服务项目 |
| 服务范围: | **市GJ2010-118#地块10KV进线工程合同估算价795万元(含设计费21万元,暂列金23万元)、GJ2009-99#地块10KV进线工程合同估算价1324.23 万元(含暂列金 35 万元),共涉及GJ2010-118#地块、GJ2009-99#地块的供电外线接入工程,本次监理服务范围是该项目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
| 服务要求: | (一)质量等级要求: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二)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
| 服务时间: | 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
| 服务标准: | (一)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监理单位应配合项目建设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如实编制工程结算,并配合送审,否则,项目建设单位有权对成交人进行处罚。 (二)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供应商应加强对资料的保管,工作全面完成后,应将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有关资料返还给采购单位;其余资料,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存档保管,并应及时满足采购单位对资料有关调用、审核等要求。对档案管理不完善造成资料遗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谈判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实施;如本谈判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谈判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殷金莲、章鑫磊、吴军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0.45%;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2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名称:****
地址:**市**路408号
联系方式:0513-****6801
名称:****
地址:****设计院前一楼
联系方式:徐相芹137****0561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13-****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