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柘政地〔2025〕9号、柘政地〔2025〕8号),****(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2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宗地 现状 |
| **** |
**县**洋山海协作示范园350926-YSY-D-02-01A号地块 |
6751.73 |
304 |
91 |
2 |
工矿仓储用地-二类工业用地(纺织服装、服饰业) |
50 |
净地 |
| 柘挂202504号 |
**县**洋山海协作示范园350926-YSY-D-02-01B号地块 |
6754.66 |
304 |
91 |
2 |
工矿仓储用地-二类工业用地(金属制品) |
50 |
净地 |
| 备注: ****地块竞买保证金为91万(其中定金为60.8万);柘挂202504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91万(其中定金为60.8万); |
||||||||
二、规划设计条件及建设要求等
| 地块 编号 |
项目类型 |
规划要求 |
投资强度 |
环保要求 |
交付土地时间 |
开工及竣工时间 |
| ****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1.65≤容积率≤3.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高度≤50米;其他条件详见柘自然资规条书〔2025〕1号。 |
220万元/亩 |
应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针对地块拟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具体环保要求以项目环评结论及批复为准。 |
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1个月内交付土地。 |
约定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
| 柘挂202504号 |
金属制品业 |
1.2≤容积率≤3.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高度≤50米;其他条件详见柘自然资规条书〔2025〕2号。 |
220万元/亩 |
应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针对地块拟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具体环保要求以项目环评结论及批复为准。 |
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1个月内交付土地。 |
约定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
三、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1、申请竞买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资格要求:
参加竞买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持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参加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登录到“**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提交申请。挂牌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将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 挂牌方式及竞价方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5年3月15日8时0分0秒至2025年4月11日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2025年4月4日8时0分0秒至2025年4月16日 16时0分0秒。
3、交付竞买保证金及办理竞买申请的最后期限为2025年4月11日16时0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给付,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350********050000098;****联社**信用社账号:906********100****5551;****银行账号:140********22046856;****银行账号:935********1638911。
2、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出让金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50%,余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清。
3、该地块若自然人申请竞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申请书,****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公司法人等内容。
4、地块竞得人未取得工业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5、****、柘挂202504号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15万/亩;产值不低于1000万/亩;其中****、柘挂202504号成交后竞得人需在10个工****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或合同》(明确投资强度、地均税收、产值等)、方可再与****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同违约,没收定金。
6、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挂牌文件、须知。
出让方:****
地址:**县**西路79号
联系电话:0593-****013
联系人:陈2497b71778e929dbfc9a832b37058e16*
监督电话:0593-****268
****
2025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