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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关于修改〈**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决定》****政府令第12号)文件规定,住房保障窗口对**区被征收困难户薛桂荣申请公租房资格进行初审、复审,初步认定薛桂荣家庭符合市区棚户区改造“托底”保障资格。现将复审合格的薛桂荣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3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举报。举报地址:紫贞公园路1****中心 邮编:441003,举报电话:0710-****357
附件:**区城南片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房困难户薛桂荣申请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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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
| **城南片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房困难户薛桂荣申请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 ||||
| 序号 | 基本情况 | 受理单位 | ||
| 申请人姓名 | 家庭人口 | 家庭成员 | ||
| 1 | 薛桂荣 | 1 | 住房保障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