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5日
****年产1万立方米工业烟气脱硝催化剂及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就“****年产1万立方米工业烟气脱硝催化剂及再生综合利用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公众参与第三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万立方米工业烟气脱硝催化剂及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北二十六路以北、经七路以西
项目概况:建设年产1万立方米工业烟气脱硝催化剂及再生综合利用生产线。建设内容:项目占地353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烟气脱硝催化剂生产车间1栋、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综合利用车间1栋、库房1栋、****中心1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159****6576
联系人:乔保江
通讯地址:****市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6****3381
邮箱:****@qq.com
四、公众参与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blog/article/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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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
附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