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泔溪镇泡木村通畅及安防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 2025年3月25日至2025 年3月27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酉阳县泔溪镇泡木村通畅及安防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795.00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9****896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58****2138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800.00 | 240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孙林洪 | 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250********05252 | ||
| 第二名 | ******公司 | ****406.00 | 240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柏玉洁 | 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 250********07978 | ||
| 第三名 | ******公司 | ****205.00 | 240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刘琴 | 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250********03922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总工:雷小华 证书名称:工程师 证书编号:013****00437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总工:游芳 证书名称:工程师 证书编号:202****83358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总工:诸小华 证书名称:工程师 证书编号:202****36999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1、否决投标的情形: 技术方案评审不合格单位及原因:******公司(暗标1号)(废标原因:技术方案 28 页“预应力张拉”和 59 页“预应力锚杆或锚索”为本项目无关内容);******公司 (暗标3号)(废标原因:技术方案 68 页“****泵站建设”为本项目无关内容);******公司(暗标 6 号)(废标原因:技术方案 52 页“排水系统设备安装”为本项目无关内容);**润邦****公司(暗标 12 号)(废标原因:技术方案 28 页“土地整治施工”为本项目无关内容);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的“编制要求” (3) :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违反上述项,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符合性评审不合格。******公司(暗标 11 号)(废标原因:技术方案 55 页网络图彩色);******公司(暗标 16 号)(废标原因:技术方案 72 页“台 320”为彩色),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的“编制要求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项,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其投标文件 《技术方案》符合性评审不合格。 形式评审不合格单位及原因:**亿****公司对投标函附录中“约定内容”的相应要素进行了实质性修改,视为重大偏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单位及原因:******公司、**广和****公司、******公司、****公司四家公司投标函附录第 2、3 项和部分项数据不符合“合同条目号”相对应的“约定内容”,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2.2.4”中“响应性评审标准”的“投标函附录”: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附件 A 中“响应性评审”否决投标条件 A-14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投标单位:******公司、****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技术方案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异议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189****8966 投诉受理部门:****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0535 | ||||||||
| 招标人(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