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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自行采购的**市深汕特别**区红树林苗木采购服务项目于2025年3月25日完成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邀请报价结果,我单位拟定以下单位为项目候选供应商,候选供应商及其报价情况如下:
| 供应商 | 报价 |
| **** | 60000元 |
| **市****公司 | 59600元 |
| **市深汕特别**区****公司 | 59280元 |
****小组审定,确定为中**市深汕特别**区****公司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59280元。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告3个工作日。
有关单位和有关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和**市深汕特别****财政局提出意见。
我单位投诉电话:0755-****1427;
**市深汕特别****财政局采购监督科投诉电话:0755-****0803。
****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