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基础设施段现就**基础设施段宣传制品业务外包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提升党群工作质效,规范宣传制品制作,营造浓厚氛围。根据**基础设施段2025年宣传制品实际需要。依据《****集团公司内部市场强化资产**开发实施意见》(乌铁办[2024]313号)第二条第7项业务外包服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具备完成工作条件,****公司非运输企业具备条件的,****公司外部单位”,委托********公司**宏志****公司承揽**基础设施段2025年宣传制品,****具备宣传制品制的能力及资质。根据《****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乌铁企法〔2022〕129号)第十条:“单项2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含人力**为主的后勤服务),由各单位按内部决策程序自行审批、清单管理,年内合计不超过100万元。”的规定。预计2025年宣传制品费用19.5万元,使用党团组织活动经费,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公示日期及异议受理
1、公示日期: 2025年03月25日19时-2025年03月28日19时
2、异议联系人:李小龙
3、联系电话: 152****7512
三、公示发布日期
公示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5日 18时19分30秒(**时间)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基础设施段
详细地址:**市**东路303号**基础设施段
邮政编码: 839000
电 话: 152****7512
项目联系人: 李小龙
电 话: 152****7512
开户单位:中****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段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650********500000821
银行行号:105****00031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日期: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