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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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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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19:44
预算金额 ¥109.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2-****012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门市**区祥吴一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2-****012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门市**区祥吴一路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2-****012
附件:
附件1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意见表(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pdf
附件2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签到表(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1,098,000.00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门市**区仙岳路45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4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法院印发》、《****法院送达平台邮政集约送达功能应用工作的通知》(法明传(2023)7号)、《****法院关于司法集约送达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法明传(2023)1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机关公文;****法院司法集约送达服务的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步调等要求,中国邮政****公司****公司(以下简称“**邮政”)目前作****人民法院开展送达工作、提供集约化送达服务的唯一主体,其还具有安全性高(邮件安全、信息对接安全)、网点覆盖广、传递时效快、售后服务有保障、服务经验丰富等优势。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作为**邮政在**的下属服务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采购本项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地址: ****门市**区祥吴一路3号

联系电话: 0592-****01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周彬

联系地址: **市**区**北路98号财经大厦

联系电话: 0592-****285

六、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意见表(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pdf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签到表(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pdf



****

2025年03月25日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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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2025-03-25
候选人公示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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