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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00MA2CLHUT0N | 建设单位法人:葛文兵 |
| 祝玮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大佳何镇18-3地块 |
| 年产1800吨塑料制品配件迁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大佳何镇18-3地块 |
| 经度:121.54284 纬度: 29.4276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16 |
| 甬环宁建〔2024〕1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1-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00MA2CLHUT0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00MA2CLHUT0N | 验收监测单位:宁****公司 |
| ****0226MA2AH82QXQ | 竣工时间:2024-11-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2-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800吨塑料制品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900吨塑料制品配件 |
| 本项目为一阶段验收,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仅到位52台(环评审批为120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塑料制品配件生产工艺说明: 烘料:项目外购的塑料粒子可能含有少量水分,为提高产品质量要求,首先将外购的塑料粒子使用烘箱烘干少量水分,采用电加热,温度约为50℃,时间约为10min。 搅拌:将色粉、色母、白油分别与烘干后的各类塑料粒子使用搅拌机搅拌均匀。 注塑:搅拌混合均匀后的物料加入注塑机,经注塑机注塑后得到塑料件,注塑过程主要为:先进行加热使塑料熔融,然后施加一定压力将熔融塑料注射至塑料模具中,使之充满模具,之后通冷却水进行冷却成型,然后打开模具,取出工件。注塑采用电加热,温度约为150~200℃,冷却采用循环冷却水,夹套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定期添加损耗。 修边检验:注塑得到的塑料件经修边、检验后,得到产品。修边检验会产生边角料和残次品,经粉碎机粉碎后重新用于注塑。 印刷及闪烘:项目共配套6台丝网印刷机,采用直接外购的水性油墨,不需要调配。在印刷上安装好外购的丝网印刷版,然后进行印刷,通过印刷机在丝网印刷版上的油墨部位施加一定压力,同时朝丝网上胶版另一端移动,油墨在移动中被刮板从印刷版部分的网孔中挤压到工件上,之后进入印刷机自带的烘干设备进行闪烘(电加热,烘干温度约为60℃,烘干时间约为10s)。因该印刷设备油墨用量少,一般不需要清洗,日常仅用抹布擦拭清理即可。 组装、包装:印刷好的工件与外购五金件进行组装形成产品,然后经包装后入库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制品配件生产工艺说明: 烘料:项目外购的塑料粒子可能含有少量水分,为提高产品质量要求,首先将外购的塑料粒子使用烘箱烘干少量水分,采用电加热,温度约为50℃,时间约为10min。 搅拌:将色粉、色母、白油分别与烘干后的各类塑料粒子使用搅拌机搅拌均匀。 注塑:搅拌混合均匀后的物料加入注塑机,经注塑机注塑后得到塑料件,注塑过程主要为:先进行加热使塑料熔融,然后施加一定压力将熔融塑料注射至塑料模具中,使之充满模具,之后通冷却水进行冷却成型,然后打开模具,取出工件。注塑采用电加热,温度约为150~200℃,冷却采用循环冷却水,夹套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定期添加损耗。 修边检验:注塑得到的塑料件经修边、检验后,得到产品。修边检验会产生边角料和残次品,经粉碎机粉碎后重新用于注塑。 印刷及闪烘:项目共配套6台丝网印刷机,采用直接外购的水性油墨,不需要调配。在印刷上安装好外购的丝网印刷版,然后进行印刷,通过印刷机在丝网印刷版上的油墨部位施加一定压力,同时朝丝网上胶版另一端移动,油墨在移动中被刮板从印刷版部分的网孔中挤压到工件上,之后进入印刷机自带的烘干设备进行闪烘(电加热,烘干温度约为60℃,烘干时间约为10s)。因该印刷设备油墨用量少,一般不需要清洗,日常仅用抹布擦拭清理即可。 组装、包装:印刷好的工件与外购五金件进行组装形成产品,然后经包装后入库待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氨氮、总磷、总氮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后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印刷版、废油、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布局厂房,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便于组织集气管线,注塑排气筒由1根调整为2根。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碎粉尘废气、搅拌粉尘废气、色粉拆包投料粉尘废气、注塑废气及注塑恶臭废气、印刷废气及印刷恶臭废气。 本项目52台注塑机产生的注塑废气及注塑恶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根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粉碎机通过设备投料口加帘等措施抑尘;搅拌粉尘通过设备投料口加盖等措施抑尘;色粉拆包投料粉尘废气、印刷废气及印刷恶臭废气均通过车间整体通风排放。 本项目厂区内已采用雨污分流制。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注塑冷却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藏,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一楼生产车间中部,约48平方,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环氧树脂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印刷版、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润滑油桶、废白油桶、废液压油桶、废机油桶、废抹布手套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印刷版、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润滑油桶、废白油桶、废液压油桶、废机油桶、废抹布手套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庚****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 项目在实际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建设内容未超出环评范围,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改变(为便于组织集气管线,注塑排气筒由1根调整为2根,均为非主要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12 | 0.096 | 0 | 0.12 | 0 | 0.096 | -0.024 | |
| 0.012 | 0.0048 | 0 | 0.012 | 0 | 0.005 | -0.0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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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9 | 0.45 | 0 | 0.349 | 0.299 | 0.45 | -0.198 | / |
| 1 | 化粪池 |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 本项目厂区内已采用雨污分流制。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注塑冷却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 | 监测期间(2024年12月2日~12月3日),企业生活污水排口pH值及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
| 1 | 注塑废气收集装置等 | 有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为便于组织集气管线,注塑排气筒由1根调整为2根。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碎粉尘废气、搅拌粉尘废气、色粉拆包投料粉尘废气、注塑废气及注塑恶臭废气、印刷废气及印刷恶臭废气。 本项目52台注塑机产生的注塑废气及注塑恶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根2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粉碎机通过设备投料口加帘等措施抑尘;搅拌粉尘通过设备投料口加盖等措施抑尘;色粉拆包投料粉尘废气、印刷废气及印刷恶臭废气均通过车间整体通风排放。 | 监测期间(2024年12月2日~12月3日),本项目1#(YQ1)注塑废气排气筒出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最大排放浓度(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2#(YQ2)注塑废气排气筒出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最大排放浓度(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臭气最大排放浓度(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
| 1 | 隔音墙、减震垫等 | 厂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监测期间(2024年12月2日~12月3日),该项目各测点昼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本项目产生的废印刷版、废油、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藏,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一楼生产车间中部,约48平方,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环氧树脂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印刷版、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润滑油桶、废白油桶、废液压油桶、废机油桶、废抹布手套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印刷版、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润滑油桶、废白油桶、废液压油桶、废机油桶、废抹布手套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庚****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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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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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VOCs≤0.299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为一阶段验收,根据宁****公司出具的《****废水、废气、噪声检测报告》((甬蓝检测)第YLE****1411号)监测结果计算,有组织VOCs排放量为0.324t/a;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环保局)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树脂原料,项目注塑工序塑料粒子总用量约为900t/a,环评分析核算中注塑废气收集率为60%,则无组织VOCs排放量为0.126t/a;全厂VOCs排放量为0.45t/a,“以新带老”削减量为0.349t/a,则目前全厂新增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VOCs为0.101t/a。本项目一阶段全厂VOCs排放量及新增VOCs排放量均符合环评及审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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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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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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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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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