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套金属柜、3000套金属门、500套金属书架、500套玻璃柜建设项目

审批
浙江-宁波-宁海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26MA7DC0GK2M陈婷婷
王燕**省**市**县
**县岔路镇湖头工业区442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5000套金属柜、3000套金属门、500套金属书架、500套玻璃柜建设项目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59-C3359-其他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省**市**县 **县岔路镇湖头工业区442号
经度:121.32077 纬度: 29.22884****环境局****分局
2023-12-11
甬环宁建〔2023〕148号****
2022-06-07500
25****
****0226MA7DC0GK2M****
****0226MA7DC0GK2M**科谱****公司
913********31825832024-11-30
2025-01-092025-03-24
www.****.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5000套金属柜、3000套金属门、500套金属书架、500套玻璃柜年产4000套金属柜、2400套金属门、400套金属书架、400套玻璃柜
本项目为一阶段验收,全厂实际产能仅为4000套金属柜、2400套金属门、400套金属书架、400套玻璃柜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金属柜生产工艺 首先对外购的金属原材料(不锈钢或****加工中心、切管机、切割锯等设备进行切割,使用侧孔机、打孔机等设备打孔,使用弯管机折弯,以及其他铣床、倒角机、斜角锯等设备进行造型加工,部分工件还需焊接,最终使工件形成所需形状。之后对工件进行刮腻子,使工件表面平整光滑,企业外购的腻子是已调配好的糊状腻子,无需再兑水,可直接使用。然后再用砂纸或砂光机打磨工件,以去除工件表面的毛刺等。之后将工件送入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喷涂工序包括底漆喷涂和面漆喷涂,均位于北侧厂房三层,包括一个底漆喷涂烘(晾)干一体化车间、一个面漆喷涂烘(晾)干一体化车间。本项目使用水性漆,水性漆与固化剂、水按 10:1:1 比例配置后,采用水帘喷台进行喷涂。先喷涂一道底漆,然后将工件放入烘干房烘干或放在晾干区晾干(一般当天气晴好时,可放在晾干区晾干;当天气较冷或者需要加快进度时,则放入烘干房烘干)。之后对工件进行打磨,再喷涂一道底漆,再放入烘干房烘干或放在晾干区晾干。之后对工件再进行打磨,再喷涂一道面漆,再放入烘干房烘干或放在晾干区晾干(晾干房使用时间按 24h/d 计)。最后将加工好的工件与其他配件(LED 灯带等,部分产品还需安装免漆层板或背板)一起组装,最后打包出售。 金属门、玻璃柜生产工艺: 企业购入已做好大致造型的铝型材,经过切割、打孔等机加工,使工件形成所需形状尺寸。之后对铝型材工件进行喷砂,再用砂纸或砂光机打磨工件,以去除工件表面的毛刺,使表面平整光滑。(喷砂:该工序在密闭的喷砂机内进行。喷砂时,喷砂机喷嘴将砂料高速喷射在工件表面,使工件表面获得一定的清洁度。砂料在喷砂过程中经管道回收后,由砂尘分离器将砂料与粉尘分离,砂料可循环使用,粉尘则进入集尘箱中储存,之后作为固废处理。)之后将工件送入密闭的喷漆房内喷漆,该喷漆房位于北侧厂房四层,为喷涂烘(晾)干一体化车间。本项目使用水性漆,水性漆与固化剂、水按10:1:1 比例配置后,采用水帘喷台进行喷涂。喷涂一遍水性漆后,将工件放入放入烘箱烘干或放在晾干区晾干(一般当天气晴好时,可放在晾干区晾干;当天气较冷或者需要加快进度时,则放入烘箱烘干,温度约 180℃)。之后将加工好的工件与客户提供的玻璃或门板进行组装。其中客户提供的玻璃中,有小部分玻璃的表面会沾染脏污,需使用玻璃清洗机先对其进行清洗,清洗后再安装。清洗机清洗时仅使用自来水,不添加其他清洗剂。组装好之后即可打包出售。 金属书架生产工艺 先对铝板进行切割、打孔、焊接等机加工,使工件形成所需形状尺寸。之后对工件进行刮腻子,使工件表面平整光滑,企业外购的腻子是已调配好的糊状腻子,无需再兑水,可直接使用。然后再用砂纸或砂光机打磨工件,以去除工件表面的毛刺等。之后将工件送入密闭的喷漆房内喷漆,该喷漆房位于北侧厂房四层,为喷涂烘(晾)干一体化车间。本项目使用水性漆,水性漆与固化剂、水按10:1:1 比例配置后,采用水帘喷台进行喷涂。喷涂一遍水性漆后,将工件放入放入烘箱烘干或放在晾干区晾干(一般当天气晴好时,可放在晾干区晾干;当天气较冷或者需要加快进度时,则放入烘箱烘干,温度约 180℃)。最后将加工好的工件与铝型材吊杆、LED 灯带等配件进行组装,最后打包出售。金属书架生产工艺 先对铝板进行切割、打孔、焊接等机加工,使工件形成所需形状尺寸。之后对工件进行刮腻子,使工件表面平整光滑,企业外购的腻子是已调配好的糊状腻子,无需再兑水,可直接使用。然后再用砂纸或砂光机打磨工件,以去除工件表面的毛刺等。 之后将工件送入密闭的喷漆房内喷漆,为喷涂烘(晾)干一体化车间。本项目使用水性漆,水性漆与固化剂、水按10:1:1比例配置后,采用水帘喷台进行喷涂。喷涂一遍水性漆后,将工件放入放入烘箱烘干或放在晾干区晾干(一般当天气晴好时,可放在晾干区晾干;当天气较冷或者需要加快进度时,则放入烘箱烘干(电加热),温度约180℃)。 最后将加工好的工件与铝型材吊杆、LED灯带等配件进行组装,最后打包出售。 金属门及玻璃柜生产工艺 企业购入已做好大致造型的铝型材,经过切割、打孔等机加工,使工件形成所需形状尺寸。之后对铝型材工件进行喷砂,再用砂纸或砂光机打磨工件,以去除工件表面的毛刺,使表面平整光滑。 之后将工件送入密闭的喷漆房内喷漆,为喷涂烘(晾)干一体化车间。本项目使用水性漆,水性漆与固化剂、水按10:1:1比例配置后,采用水帘喷台进行喷涂。喷涂一遍水性漆后,将工件放入放入烘箱烘干或放在晾干区晾干(一般当天气晴好时,可放在晾干区晾干;当天气较冷或者需要加快进度时,则放入烘箱烘干,温度约180℃)。 之后将加工好的工件与客户提供的玻璃或门板进行组装。其中客户提供的玻璃中,有小部分玻璃的表面会沾染脏污,需使用玻璃清洗机先对其进行清洗,清洗后再安装。清洗机清洗时仅使用自来水,不添加其他清洗剂。 金属柜生产工艺 首先对外购的金属原材料(不锈钢或****加工中心、切管机、切割锯等设备进行切割,使用侧孔机、打孔机等设备打孔,使用弯管机折弯,以及其他铣床、倒角机、斜角锯等设备进行造型加工,部分工件还需焊接,最终使工件形成所需形状。之后对工件进行刮腻子,使工件表面平整光滑,企业外购的腻子是已调配好的糊状腻子,无需再兑水,可直接使用。然后再用砂纸或砂光机打磨工件,以去除工件表面的毛刺等。 之后将工件送入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喷涂工序包括底漆喷涂和面漆喷涂,本项目使用水性漆,水性漆与固化剂、水按10:1:1比例配置后,采用水帘喷台进行喷涂。先喷涂一道底漆,然后将工件放入烘干房烘干或放在晾干区晾干(一般当天气晴好时,可放在晾干区晾干;当天气较冷或者需要加快进度时,则放入烘干房烘干)。之后对工件进行打磨,再喷涂一道底漆,再放入烘干房烘干或放在晾干区晾干。之后对工件再进行打磨,再喷涂一道面漆,再放入烘干房烘干或放在晾干区晾干。最后将加工好的工件与其他配件(LED灯带等,部分产品还需安装免漆层板或背板)一起组装,最后打包出售。
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喷砂工艺未实施,产品表面目前均使用砂光机对其打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喷砂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收集后经湿式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收集后经水帘去除漆雾,再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5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01t/a,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氨氮、总磷、总氮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 1限值)后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桶、漆渣、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布局厂房,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刮腻子废气、打磨粉尘、油漆废气(原环评提及的喷砂粉尘,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中,喷砂工艺未实施,故不产生)。 本项目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刮腻子废气均通过车间整体通风排放;打磨粉尘经湿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1#面漆油漆废气经水帘+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2#面漆油漆废气经水帘+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底漆油漆废气经水帘+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22.7t/a。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打磨废水、水帘废水、喷淋塔废水、喷枪清洗废水、玻璃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打磨废水、水帘废水、喷淋塔废水、喷枪清洗废水、玻璃清****处理站(加药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藏,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一楼生产车间北部,约8平方,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环氧树脂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金属边角料与碎屑、废砂纸和废砂轮、废焊丝、打捞的沉渣、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桶、漆渣、污泥、生活垃圾(原环评提及的收集的粉尘及废喷砂料,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中,喷砂工艺未实施,故不产生)。 本项目废包装物、金属边角料与碎屑、废砂纸和废砂轮、废焊丝、打捞的沉渣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桶、漆渣、污泥统一收集后交由**庚****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喷砂工艺未实施,产品表面目前均使用砂光机对其打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VOCs≤0.4t/a,颗粒物≤0.713t/a,化学需氧量≤0.008t/a,氨氮≤0.0008t/a。根据《****环境局关于做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纳入省排污权交易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甬环发函〔2022〕42号)要求,新增的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0.008t/a,氨氮≤0.0008t/a须通过排污权公开交易取得。根据监测报告计算,本项目有组织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VOCs为0.2846吨/年,环评有组织审批排放总量为0.313吨/年,符合环评审批要求。颗粒物环评有组织审批排放总量是由打磨粉尘及喷砂废气组成,其有组织排放总量为0.137吨/年,但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喷砂工艺未实施,故颗粒物环评有组织审批排放总量为0.128吨/年,根据监测报告计算,企业实际打磨粉尘有组织排放总量为0.0317吨/年,符合环评审批要求。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122.7吨/年,故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0.0049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为0.0002吨/年,环评化学需氧量审批排放总量为0.008吨/年,环评氨氮审批排放总量为0.0008吨/年,均符合环评审批要求。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122 0 0 0.0201 0.012 -0.008
0 0.0049 0 0 0.008 0.005 -0.003
0 0.0002 0 0 0.0008 0 -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317 0 0 0.128 0.032 -0.096 /
0 0.2846 0 0 0.313 0.285 -0.02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自建污水治理设施、化粪池等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22.7t/a。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打磨废水、水帘废水、喷淋塔废水、喷枪清洗废水、玻璃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打磨废水、水帘废水、喷淋塔废水、喷枪清洗废水、玻璃清****处理站(加药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置。 监测期间(2024年12月13日~12月14日),企业生活污水排口pH值及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监测期间(2024年12月13日~12月14日),企业生产废水标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及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湿式除尘、水帘+喷淋塔等 有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均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均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 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 5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刮腻子废气、打磨粉尘、油漆废气(原环评提及的喷砂粉尘,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中,喷砂工艺未实施,故不产生)。 本项目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刮腻子废气均通过车间整体通风排放;打磨粉尘经湿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1#面漆油漆废气经水帘+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2#面漆油漆废气经水帘+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底漆油漆废气经水帘+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监测期间(2024年12月11日~12月12日),本项目打磨粉尘废气治理设施出口中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监测期间(2024年12月12日~12月13日),2#面漆油漆废气治理设施出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臭气浓度最大值(无量纲)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 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 5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监测期间(2024年12月14日~12月15日),本项目1#面漆油漆废气治理设施出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臭气浓度最大值(无量纲)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底漆油漆废气治理设施出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臭气浓度最大值(无量纲)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音墙、减震垫等 厂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中部,并通过车间隔音墙、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式,有效的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监测期间(2024年12月13日~12月14日),该项目各测点昼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桶、漆渣、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一般固废室内贮藏,贮存场所地面已采用水泥硬化。危废暂存库单独设置,位于一楼生产车间北部,约8平方,暂存库门上已张贴危废库标识,暂存库内对应墙上已张贴所有危废的分类标识,暂存库内贮存场所地面已采取地面硬化、环氧树脂及托盘等防渗防漏措施,不同危废已分类存放。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金属边角料与碎屑、废砂纸和废砂轮、废焊丝、打捞的沉渣、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桶、漆渣、污泥、生活垃圾(原环评提及的收集的粉尘及废喷砂料,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中,喷砂工艺未实施,故不产生)。 本项目废包装物、金属边角料与碎屑、废砂纸和废砂轮、废焊丝、打捞的沉渣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桶、漆渣、污泥统一收集后交由**庚****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污染物外排环境量控制为:VOCs≤0.4t/a,颗粒物≤0.713t/a,化学需氧量≤0.008t/a,氨氮≤0.0008t/a。根据《****环境局关于做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纳入省排污权交易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甬环发函〔2022〕42号)要求,新增的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0.008t/a,氨氮≤0.0008t/a须通过排污权公开交易取得。根据监测报告计算,本项目有组织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VOCs为0.2846吨/年,环评有组织审批排放总量为0.313吨/年,符合环评审批要求。颗粒物环评有组织审批排放总量是由打磨粉尘及喷砂废气组成,其有组织排放总量为0.137吨/年,但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喷砂工艺未实施,故颗粒物环评有组织审批排放总量为0.128吨/年,根据监测报告计算,企业实际打磨粉尘有组织排放总量为0.0317吨/年,符合环评审批要求。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122.7吨/年,故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0.0049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为0.0002吨/年,环评化学需氧量审批排放总量为0.008吨/年,环评氨氮审批排放总量为0.0008吨/年,均符合环评审批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