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门诊叫号系统升级”,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采购人:****
项目名称及内容:****门诊叫号系统升级项目
采购预算:15.99万元
二、采用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随着****门诊量的不断增加,患者在就诊过程中排队等候时间长等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优化门诊服务流程,提高患者就医体验,达到《****办公室关于转发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的通知》的要求,计划在正在使用的原****门诊叫号系统基础外(大屏及小屏合计接入点目前约30台/套,涉及科室:超声医学科、放射科、产科门诊、妇科门诊、耳鼻喉科门诊、皮肤科门诊、眼科门诊),针对原先没有接入叫号系统的科室(如口腔科)增设叫号系统。为了保证新老系统、硬件的升级、适配,避免因第三方介入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安全问题,以及规避项目实施风险、缩短开发实施周期、降低实施成本,减少重复投入、避免**浪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门诊叫号系统升级。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地址:****学院路51号首享科技大厦第六层608室
四、专家论证意见
2025年03月25日,****邀****医院,主任医师)、李****人民医院,高级工程师)、****医院,高级职称)、****学院,教授)、王****事务所,专职律师)5名专家组成论证组,就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进行详细论证。
专家组对****门诊叫号系统升级项目听取项目介绍及参阅相关文件资料,经讨论后一致认为:
拟采购的门诊叫号系统升级是原设备及系统软件的设备添加以及系统升级、适配,为保证设备及系统的匹配性、兼容性、延续性,产品(含系统升级服务)只能由原产品供应商****提供。项目的采购符合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规定,专家组拟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五、公示期限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25日—2025年03月 31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由****进行答复。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及《元博网》(www.****.cn,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大道63号
联系人:虞老师
联系电话:087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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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