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灰稳定化产物填埋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现对****飞灰稳定化产物填埋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处理总规模为1000吨/日,配置2×500吨/日焚烧炉、1×18MW汽轮发电机组。
2.2项目地址:**市**区石沱镇天府路8号。
2.3服务期:12个月(服务期满,经招标人对中标人履约评价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十二个月)。
2.4招标范围:
负责对**市涪****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合格的飞灰螯合固化物****市政府管辖****填埋场卫生填埋或采用其他合法途径进行处置,服务期内暂估飞灰量12000吨左右。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拥有飞灰处置2万吨及以上的相关业绩1个。标书代写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3年度)无亏损;
(6)项目管理机构运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om/)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2025年3月30日17时00分(**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 招标人应在2025年3月31日17时00分(**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om/)发布澄清或修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5日10时30分(**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ztb.****.com/CQ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标服务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区石沱镇天府路8号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23-****3446
平台服务单位: ****
地 址: **市**区青枫北路6****广场B9、B10栋
联 系 人: 宋老师
电 话: 023-****1694(平台服务)
技术支持:****980000(投标文件制作)023-****3651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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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灰稳定化产物填埋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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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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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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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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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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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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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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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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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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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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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8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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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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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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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2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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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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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4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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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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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27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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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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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88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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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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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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