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淮自然资规挂〔2025〕 6号 | 宗地总面积: | 5229.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花**路西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供水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供水用地 | 5229.4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041 | |||
| 起始价: | 36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1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4月25日 | ||||
| 宗地编号: | 淮自然资规挂〔2025〕 7号 | 宗地总面积: | 32097.6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开发路西、山河大道北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32097.64 |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C0039 | ||
| 起始价: | 71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1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4月25日 | ||||
| 宗地编号: | 淮自然资规挂〔2025〕 5号 | 宗地总面积: | 16151.9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沱河**、新湖路西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4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供水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供水用地 | 16151.98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3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5BA0040 | |||
| 起始价: | 113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1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4月25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土地竞得人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 3、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出让范围内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及其它建(构)筑物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出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4、淮自然资规挂(2025)5-6号宗地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用地清单制”工作要求,****政府分别征求文物、供水、供电、人防等部门意见,并按各部门反馈意见做好后续事宜的协调处理工作。 5、淮自然资规挂(2025)5-6号宗地土地竞得方按相关规定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做好地块内地质勘察、地质灾害评估及地基稳定性评价等工作,并按照报告及评价结果自行出资做好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和使用安全,涉及****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规划出让范围内地下如有管道及其它建(构)筑物,由土地竞得方自行出资解决。 6、淮自然资规挂(2025)7号宗地按照《自然**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要求,相关部门做好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建设工期及亩均税收的控制。拟建设项目设计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控制指标按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批准的内容执行。 7、淮自然资规挂(2025)7****人民政府提供的情况说明意见,按照“标准地”模式供地,相关控制性****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并按照《****委员会 ****信息化厅 ******厅****开发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皖发改地区〔2024〕93号)、《******厅 ****管理局关于印发〈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用〔2023〕2号)、《****办公室****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21〕6号)相关规定执行。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政府、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相关约定,****政府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未履行约定的,****政府按照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8、淮自然资规挂(2025)5-6号宗地土地出让后,****政府按照规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淮自然资规挂(2025)7号宗地实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现状出让、现状交付,****政府自行向受让人办理土地移交手续。 9、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3月25日 至 2025年04月23日 到 ****发展中心(人民路318号)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3月25日 至 2025年04月23日 到 ****发展中心(人民路318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3日 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4月23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市人民中路197号,孟山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角,**市招商大厦2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淮自然资规挂〔2025〕 6号 号地块:2025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4月25日 09时00分;
淮自然资规挂〔2025〕 7号 号地块:2025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4月25日 09时00分;
淮自然资规挂〔2025〕 5号 号地块:2025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4月25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人民路318号
联 系 人:交易科
联系电话:0561-****625
开户单位:****规划局
开户银行:0
开户账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