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全面禁止非法采砂作业的公告

审批
陕西-渭南-白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在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全面禁止非法采砂作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6 09:17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规范全县砂石**管理秩序,保护河流生态**和自然**,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社会效益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在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全面禁止非法采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河流砂石属于国家矿产**,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河流砂石**开采、经营的,均属违法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开采和囤集砂石。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全面禁止非法采砂作业行为。

三、严禁未经批准在河流、湖泊、水库等处开采天然砂石,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架设加工洗砂设备和生产作业,****水库)清淤、堤防整治、涉河建设项目盗采砂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河道管理范围以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为准。对涉河湖管理范围内未自行整改的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集中清除,一切损失权益人自行承担。对发现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参与任何与河道采砂有关的活动。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县镇村三级河湖长要自觉担负属地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偷采、偷运砂石的非法行为。水务、**、检察、交通、司法、自然**、生态环境、住建、城市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河道采砂等行为的管理工作。

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对发现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举报,执法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监督举报电话:

****:0913-****932

来信举报地址:

********水务局四楼408室)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