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报来《****政府关于请求审批**市**镇**村水毁山洪沟恢复重建及配套设施工程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委员会 ******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贵发改农经〔2021〕176号)文件精神,该项目适用简易审批程序,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二、项目名称:**市**镇**村水毁山洪沟恢复重建及配套设施工程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地址:**镇**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市**镇**村底先屯山洪沟护岸及配套设施,改造整治山洪沟建设护岸500米,硬化改造3.5至4米宽道路共260米、建设排水沟及配套设施等。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383.5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45.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04万元,基本预备费18.2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七、赈济模式及劳务报酬发放:项目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的赈济模式,项目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主要是负责护岸维护、排水沟清淤等。计划吸纳务工的农村群众88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26.42万元,占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的36.62%。组织项目区农民特别是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困难群众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
八、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九、项目招投标:本项目属于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采购。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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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