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邮政集约送达综合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26日 10:57 |
| 预算金额 | ¥8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金子涵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320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棋阳路10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7-****94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秀**路15号沙坝商务楼A幢三楼A-3-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8****3205 | ||
| 附件: | |||
| 附件1 | 论证意见.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邮政集约送达综合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法院《****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实施的通知》以及国家邮政局《****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的通知》(国邮[2004]526号)文件,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本项目,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中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8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法院《****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实施的通知》以及国家邮政局《****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的通知》(国邮[2004]526号)文件,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本项目,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中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南路10号
2025-03-27至2025-04-02
其他:无。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棋阳路104号
联系电话:0877-****94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厅
联系地址:**省**市**区华**路130号省财政厅40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094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秀**路15号沙坝商务楼A幢三楼A-3-1号
联系电话:188****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