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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花府征〔2025〕15号
****政府批准《****政府关于**市**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170号),**市**区****西村、**村和新****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14.0417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莲山路(商业大道-**路)工程。
二、征收土地范围:**市**区****西村、**村和新****联合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市**区****西村、**村和新****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4.041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4年8月28****政府批复。
2.实施安排: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8日,请****西村、**村和新****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人民政府,地址:**市**区**大道666号)、(********办事处,地址:**市**区建设路1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其他事项: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政府关于**市**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17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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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