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办公室工程(招标编号:立晟泉招 【2025】005号 ),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邀请单位:******公司、**省裕****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市;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75.469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办公室工程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75.4696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75.4696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5.4696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要求执行,其中:
(1) 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2)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请收到的邀请投标单位,于2025年 3 月 27 日至2025年 4 月 1日(**时间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通过邮箱:****@qq.com 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超过具体时间未报名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咨询电话0595-****8000。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5000元人民币,各投标申请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 8 日09时30分前,以现金形式提交本工程招标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标书代写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单独密封后于2025年 4 月 8 日09时30分(**时间)以前送至招标代理处(地点:**省**市**区通港西街185号辉达大厦A栋5楼开标室),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并随带一份纸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详见资格文件格式),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东街62号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155****5511 ,传真: / ;
联系人:黄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区通港西街185号辉达大厦A栋五楼,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5-****8000,传真: / ;
联系人:吴团雅、黄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