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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注塑车间扩产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建设单位:****
名称:****注塑车间扩产能项目
建设地址:****开发区金**路118号
验收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6日-2025年03月24日(2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2****8680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