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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度**航空口岸联检单位协检人员经费审核第三方机构的通知》(晋商口岸便〔2025〕3号)要求,经有关单位申报、专家评审通过,拟委****事务所****公司)作为本次专项资金项目审核第三方机构。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口岸办反映情况。
地址:**市龙盛街15号
电 话:0351-****150
邮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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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