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汉宁路以南、唐鲤大道以西地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就**市汉宁路以南、唐鲤大道以西地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就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单价:3.03 元/瓦(此单价含设计费,设计费含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房屋结构的荷载验算及加固的设计费、加固费用、电能质量评估报告),为含税单价。总价:****0427.00元

2.因本项目概算有所调整,现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概算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3.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变更为:本工程为**市汉宁路以南、唐鲤大道以西地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拟在园内1#、2#、3#、6#、13#、14#、15#、16#栋厂房屋顶;2#、3#、4#栋宿舍屋顶和停车棚约37567平方米,建设装机容量为5.73155MWp****电站,主要设备包括光伏板、逆变器、支架等设施,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自用比例需达到50%以上。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期实施,具体实施范围以中标人****公司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方案接入批复中的范围为准)

4.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中专“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中“14.3.1.1 施工工程款支付”中“工程款付款节点及比例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30%拨付进度款(不少于实际完成工程量的30%)” 变更为:“工程款付款节点及比例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30%拨付进度款(不少于实际完成工程量的30%)(以中标人****公司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方案接入批复作为付款依据)”。

5.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及线下开标地点变更为: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 11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之相对应修改。标书代写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变更公告以及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1)招 标 人:****

地 址:****中心9楼

联 系 人:宋婷丽

电 话: 0735-****912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阳安路

项目负责人:周晶

项目组其他成员: 张璐、雷莎

电 话: 0735-****598

(3)行政监督:****改革局

电 话:0735-****929

文档附件:
**市汉宁路以南、唐鲤大道以西地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变更公告相关附件.zip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