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东江西路以北、狮子山路以南地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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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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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就**市东**路以北、狮子山路以南地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就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单价:2.11元/瓦(此单价含设计费,设计费含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房屋结构的荷载验算及加固的设计费、加固费用、电能质量评估报告),为含税单价。总价:****044.00元。

2.因本项目概算有所调整,现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概算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3.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变更为: 项目拟在园内1#、2#、3#、4#、5#、6#栋厂房;1#、2#、3#、4#、5#、6#、7#栋宿舍及停车棚约13399平方米,建设装机容量为2.30615MWp****电站,主要设备包括光伏板、逆变器、支架等设施,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自用比例需达到50%以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期实施,具体实施范围以中标人****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方案接入批复中的范围为准)

4.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中专“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中“14.3.1.1 施工工程款支付”中“工程款付款节点及比例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30%拨付进度款(不少于实际完成工程量的30%)” 变更为:“工程款付款节点及比例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30%拨付进度款(不少于实际完成工程量的30%)(以中标人****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方案接入批复作为付款依据)”。

5.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及线下开标地点变更为: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之相对应修改。标书代写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变更公告以及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1)招 标 人:****

地 址:****中心9楼

联 系 人:宋婷丽

电 话: 0735-****912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18

项目负责人:陈乐

项目组其他成员: 钟坚海、李志娟

电 话: 0735-****316

(3)行政监督:****改革局

电 话:0735-****929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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