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公开按 标准地 的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宗 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行业准入类别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 地地 率 |
出让 年限 |
建筑 限高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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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C- 2025-01 |
**县古魏镇工业西街南侧,北邻县工业西街、**乐****公司地块,南邻县南村九组土地,西邻**县万信弘****公司地块,东邻道路。 |
47401.92 |
工业 用地 |
标准化厂房(电子器件制造) |
0.7 |
30% |
30% |
50年 |
24米 |
****1295an> |
1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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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能耗指标 (吨标准煤/万元) |
环境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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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 |
2.06 |
0.3 |
(1)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所在区域黄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 (4)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各功能区执行其相应的类别标准; (5)土壤环境:建设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6)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处置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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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在报名时须提供联合申请协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的有关规定,国土**主管部门对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竞买申请人,还须提交 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方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18日到****开发利用股(四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18日到****开发利用股(四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16时。标书代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4月1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开发利用股,挂牌时间为:
2025年4月10日9时至2025年4月21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截止时,竞买人需出席挂牌现场,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竞得人。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现场竞价由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八、****银行
联系地址:****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0359 ****068
联 系 人:李先生 张女士
开户单位:芮****服务中心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账 号:045********004283
开 户 行:****公司**支行
账 号:148****91261
开 户 行:****银行****公司
账 号:654********000005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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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