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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合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气象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火箭人工增雨(雪)和火箭防雹作业,敬请各乡镇、村组及相关单位给予关注和支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火箭增雨(雪)作业
作业时间:2025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
作业区域:全县境内开展流动作业。
二、火箭防雹作业
作业时间:2025年5月20日—9月30日
作业区域:全县境内有防雹作业条件的乡镇。
三、注意事项
1、****政府的全力支持下进行的气象服务公益事业,作业人员******局治安大队备案。在作业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干涉火箭增雨作业或火箭防雹作业,如遇阻挠和蓄意破坏增雨防雹作业设备及作业地点设施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在作业区域内发现或拾到增雨防雹火箭弹的可疑落地物,请勿自行拆卸,应立即通知气象部门,以便得到妥善处理;发生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的,请注意保护好现****政府、**及气象部门。
电话:0476-****001 作业车辆车牌号:蒙C MB10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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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