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薯高产示范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
| 建设地点 | **市**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土地整理、配套设施建设、配套用房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0000.0 | ||||||
| 类似业绩 | 农业综合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的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5.0 |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3-27 00:00至2025-03-31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3-27 00:00至2025-03-31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25万元,此费用为估算价。具体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30%计算,由中标单位根据中标价计算后按规定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二、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格材料:①提供人员资料: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圆章或方章),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圆章或方章),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工程咨询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a、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应配备具有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法律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b、以上人员提供身份证、从业人员专用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系统查询人员截图。②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申请人应提供3个已完成的农业综合类招标代理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公示截图;②、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③、中标候选人公示(或评标结果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其他要求:(1)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2)比选人在相关网站查询的内容与实际提供的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三、专业技术能****住建局2025年1月6日发布的《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业技能评价结果的公示》评价结****公司。请各投标单位将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163.com(格式自拟)。 | ||||||
| 联系人 | 黄女士 | 联系电话 | 138****9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