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玻纤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4月0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广清大道113****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传 真:0763-****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特种玻纤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石****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区石****工业园,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2°59′21.220″,N23°32′45.790″,从事玻璃纤维的生产,目前年产玻璃纤维10万t。为填补我省在5G产业新材料领域的空白,助力5G乃至6G产业的发展,建设单位拟在现有厂区西北侧空地建设厂房生产低介电常数特种玻璃纤维,新增年产玻璃纤维800t,采用全电炉窑拉丝生产技术,通路采用液化天然气加热,同时对现有厂区的制冷机、空压机、空调系统等公共辅助设施及配电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更新使用时间长久的设备,不改变设备功率、规模等,建成后全厂玻璃纤维产量为10.08万t/a。 |
| 环评机构 | 清****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项目炉窑废气经干法脱硫+复合陶瓷滤筒除尘脱硝一体化技术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14)排放;立磨筛分粉尘依托现有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30m高排气筒(DA003和DA013)排放;浸润剂配制废气、拉丝废气、氨****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至乐排河。 (二)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治理噪声。 (三)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次品外卖给保温材料客户;废耐火材料交供应商回收;废水****处理站灰泥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废包装纸和一****回收站回收;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灯管、废电路板、废油漆、废油漆桶、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含油废渣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现有的危废暂存区,定期交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