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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2025年3月26日收到采购人关于取消采购任务的情况说明函:根据****《关于取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采购任务的情况说明》、******局《关于追缴土地出让收入有关问题的请示》(延市自然资字〔2025〕51****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单(办文〔2025〕526号)文件要求,“以前年度和今后形成的应缴未缴收入以及按规定分期缴纳的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土地出让收入欠缴是近年来各类审计、督察关注的重点问题,****政府批转税务部门切实履行追缴主体责任,加大土地出让收入追缴工作力度,确保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足额征缴入库。****政府同意,******局。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应予废标”的规定。鉴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诉讼代理法律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土地出让收入追缴主体发生变化,须取消采购任务。
无
名称:****
地址:**市**区**金融大厦2004
联系方式:177****8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联系方式:0911-****25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09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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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