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隆德县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审批
宁夏-固原-隆德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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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县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索引号 文号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发布机构 责任部门
****2025-03-25
主动公开******县休闲****服务中心

依据《****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3〕6号)和《****县委办 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隆党办发〔2025〕11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公开遴选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机械冷藏库。以蔬菜(含菌菇)、畜禽肉品、马铃薯种植相对集中的乡镇为重点,计划建设节能型机械冷藏库(高温库)4座(500吨1座、200吨3座),采用组装式结构。以县内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为重点,优先支持蔬菜(含菌菇)种植面积大、产业效益好、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的经营主体。参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冷****委员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2022)》建设,并配套必要的设施设备。

(二)冷藏保鲜运输车。以蔬菜(含菌菇)、畜禽肉品、马铃薯产业为重点,择优支持县内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社、村集体经济组织,购置冷藏保鲜运输车6辆,优先支持产业规模大、效益好、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的经营主体。要求车辆必须是2025年新购买,国家正规厂家生产,车辆登记证载明核定冷藏容积20吨以下。车辆须入户在申报主体名下,合格证、完税证明、入户证明、保险等手续齐全,正常开展运营。

二、项目补贴政策

(一)机械冷藏库。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经营主体建设机械冷藏库,验收合格后,按照建设总造价30%给予补贴,即100吨总投资50万元/座、补贴15万元/座,200吨总投资66.7万元/座、补贴20万元/座,500吨总投资116.7万元/座、补贴35万元/座。

(二)冷藏保鲜运输车。按照“先购买后补助”方式,对经营主体购置20吨以下冷藏保鲜运输车,符合冷藏车购置要求,验收合格后,按照购买价格(发票价格)30%给予补贴,每个主体限补1辆。

三、遴选主体要求

(一)遴选主体数量。计划遴选机械冷藏库建设主体4家,冷藏保鲜运输车购置主体6家。

(二)申报条件。县内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征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从事蔬菜(含菌菇)、畜禽肉品、马铃薯产业,规模较大、效益好、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申报建设机械冷藏库的土地性质必须为农村商业用地或建设用地,******局审批同意。

(三)申报资料

1.申报建设冷藏保鲜库需提供:项目建设申请表(附件1)、项目建设用地审批表(附件2)、建设主体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从事产业土地流转协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申报主体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4)。

2.申报购置冷藏保鲜运输车需提供:项目建设申请表(附件3)、建设主体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从事产业土地流转协议、申报主体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4)。

四、遴选程序

****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小组,从地理位置、土地性质、产业发展、运营管理能力、联农带农等方面实地勘察和综合评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局党组会审定,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申报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至2025年4月15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4月16日前递交**县休闲****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张维新

办公室电话:0954-****377


附件:

1.**县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机械冷藏库)申请表

2.**县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机械冷藏库)用地审批表

3.**县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冷藏保鲜运输车)申请表

4.项目申报主体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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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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