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复镇2025年居家养老关爱服务包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为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我镇特殊困难老人生活质量。根据《****民政厅 ****财政厅的通知》(川民发〔2024〕133号)和《**民政局关于印发《**“关爱服务包”项目工作方案》的函》文件精神。****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来复镇2025年居家养老关爱服务包项目的服务机构。为使本项目能尽快实施和保质保量地完成,现将谈判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业主方”)。
二、项目名称
**来复镇2025年居家养老关爱服务包项目。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 3月28日,上午9:30至下午18:00。
(2)报名地点:******服务中心。
四、项目内容及有关要求
(1)服务人数为460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费标准每人不超过200元,本项目预算总投资为9200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对象具体为:镇内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独居、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
(2)服务要求:上门服务不低于3次,服务总金额不能低于200元/人,服务内容由老人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直至用完200元为止,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助医、助洁、助浴、代理服务等上门服务(详见附件1)。
(3)服务标准:尊老爱老,服务态度和蔼,不与老年人冲撞;聊天语言要文明礼貌;观察老年人的情绪变化,正确引导,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服务结果需让老人感到满意,服务严格执行备选服务项目,不得擅自提高金额,不得向老人违规收费。
(4)服务记录: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时必须签到确认,每次服务完成后,请老人在服务记录表上签字或按手印确认,服务记录将作为验收结算依据。
五、项目服务期限
于6月30日前完成服务,7月30日前完成验收。
六、服务机构确定方式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分项价格同比下浮比例评审,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项目(附件1)分项同比下浮比例最高为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标书代写
七、承接主体投标人资格要求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承接主体具备养老服务资质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主要包括:
(一)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法人注册登记的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
(三)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组织、专业评估机构和社会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机构和社会组织等;
(四)其他能够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力量。
承接主体应具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具备服务过程监管能力。承接主体要统一使用**智慧民政的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将相关服务数据实时录入系统。
(五)具有实施本项目的专业团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社会工作师、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养老护理员、康复理疗师、护士、医师、营养师、法律顾问等,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谈判文件编制
参与谈判投标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内容: 标书代写
(一)服务内容(附件1);
(二)投标文件封面(附件2);
(三)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
(六)本项目投入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承诺函(附件4);
(八)报价表(附件5)
(九)服务方案;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封面加盖供应商公章),于2025年3月31日14:30时前递交到****4楼会议室开展谈判,联系人:李云莲,联系电话:0831-****107。
九、报价及其它要求
(一)本次谈判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少于三家则延期举行。
****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业主方则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三)本次谈判由业****小组,履行审核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中选与合同签订
****小组经过审核,确定符合本项目要求,具备相关资质的中标人。
(二)业主在确定中标人后2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十一、验收及结算付款方式
业主方将成立验收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服务记录、入户调查走访等方式开展验收工作。原则上入户抽查面按不低于服务对象的30%进行随机抽取;因工作需要可扩大验收比例。
中标方在结算时需提供每名对象老人服务的次数、服务项目、服务价格的台账。
十二、本次谈判函的解释权归****
地址:**来复镇**街355号
电话:083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