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于2024年12月17日参加****组织的“**市(天马镇等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活动并中标,但****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内与****签订合同,按照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因中标人****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决定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根据招商文件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商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商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将保留追究****赔偿****相关损失的权利。
三、****从即日起纳入成****集团****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方管理。
特此公告。
****
****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