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产生废物的管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坚持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 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环保局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司2024年度危废管理计划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