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田镇未来**侧、双****侧地块(以下称“本地块”)位于**省**市**县牛田镇未来**侧、双****侧,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336.74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17168°,北纬28.36328°,四至范围:****社区、南至双**路、西至未来城、北至幸福路。根据调查,2021年以前,地块****社区集体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地块内主要为水田;2021年3月23日,根据《****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21)政国土字第225号),地块使用****储备中心,征收拆迁实施单****人民政府;2021年8月2日,为加快牛田镇城镇建设和镇域经济发展,****政府****政府申请对两宗国有土地《(2021)政国土字第225号》进行公开处置,本地块为其中的地块六;2021年8月18日,******局出具的《**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书》(2021-34),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截至踏勘结束,地块现状为菜地。地块目前为拟出让地块,本次调查用于办理出让相关手续,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现规划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属于“一住两公”用地。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牛田镇未来**侧、双****侧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水田。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企业、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及处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它可能构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内土壤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周边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居民区、医院、学校、地表水以及少数工业企业,周边地块均不会对本地块土壤造成可能的污染。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未发现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没有储存、处置和利用过危险废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4.2.2.1条的规定,本次调****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现场踏勘未发现污染源,周边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本报告认为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土壤环境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作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建设开发,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