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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 ****政府 | ||
| 2025-03-27 | ||
| 关于《****转炉钢渣处理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 ||
| 有效 | ||
| 有效 | ||
| 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转炉钢渣处理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分局行政审批科。
| 项目名称: | 转炉钢渣处理升级改造工程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评机构: | **中政****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5.3.27-2025.4.2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市**区新港镇新东村,对公司原有钢渣处理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增设1套碾压破碎装置、4套热闷装置及除尘系统、水泵站、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实现炼钢固废的循环利用。技改前后转炉钢渣处理规模不变,均为36万吨/年。2023年8月15日,企业就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202********0000042),并于2023年底建成。****环境局2025年1月20日下发的督促环境问题整改通知,完善本项目环评手续。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浊环废水、净环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无生产废水外排。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落实现行各类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意见》(芜大气办〔2018〕59号)超低排放限值,车间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4规定的限值,厂界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应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减震、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落实其他环保措施。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做好泥饼、废包装袋、废压滤布等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等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有关规定。落实好分区防渗和火灾、泄漏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受理部门 | ****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211 |
| 通讯地址 | 繁阳大道1号3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24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