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桃源街道浦西综合市场原超市地块招租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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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街****超市地块招租
【发布时间:03/27 09:44:23】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将**县**街****超市地块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街****超市地块招租

二、项目地址:**县**街道浦西西溪路

三、出租范围:**县**街****超市地块,出租面积约750****超市或者仓库使用)

四、出租年限:5年

五、出租底价:不低于200000元/年

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标书代写

七、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若一人报名,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合同签订: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付款(承租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九、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 年4月2日,上午 8:30-11:00 时,下午 14:00-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公司(**县北斗北路357-2#四楼)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非法人本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5)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十、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公司

2、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3、银行帐号:600********906785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5、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16:30 时前实际到账。标书代写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6、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招标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后退回。

十一、付款方式

承租期限为五年,分五期付款,双方签订协议后:

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在公示期满10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期承租款并签订合同。第二至五期承租款于合同签订日期前一个月内付清,如逾期支付租金,期限在30天以内的,承租人应向招标人支付承租款金额2‰每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招标人无偿处置。

十二、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4月3日1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4月3日10时整(**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县****交易中心(**县**街道科二路189****办事处一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注: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本人未到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取消竞标资格;标书代写

十三、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五年总租金的5%,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十四、其他要求

1、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租赁地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考察,确认了范围并认可租赁地现状及招租要求。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费、设施维修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审核。合法经营,中途涉及非法经营,招标人有权监督。

十五、没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交易信息网、镇乡****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十七、其他要求: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十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办公地址:**县**街道****办公室

联 系 人:徐建兵 电 话:180****0002

招标机构名称:******公司

办公地址:**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

联系人:张琪丹 联系电话/传真:0574-****6889、18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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