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高新区2025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3-27 10:35 至 2025-04-11 10:35 | |||
| 行政区划 | **省-**市-****管委会 | 地块面积(m2) | 22073.96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和高等教育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区东大街道东大村、******社区 | |||
| 经度 | 108.753570 | 纬度 | 34.02271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2-26 至 2025-03-24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窦奎 | 单位联系电话 | 134****6439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窦奎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4****6439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王锋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029-****5532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高新区成章路丝路创智谷6号楼508室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地块为**高新区2025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地块(地块编码:****),位于**市**区东大街道东大村、******社区,****大学**校区,****大学草堂校区,****大学草堂校区,北至农田。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为22073.96m2,包含十个地块,其中地块一面积为607.76m2,地块二面积为19982.53m2,地块三面积为270.21m2,地块四面积为30.26m2,地块五面积为211.27m2,地块六面积为191.27m2,地块七面积为50.61m2,地块八面积为335.34m2,地块九面积为20.20m2,地块十面积为374.51m2。 ****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8.75357°,北纬34.02271°,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东大街道东大村****社区,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耕地、果园、其他草地、田坎)。根据****依据高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大学新校区****基地建设项目 国土空间规划图(局部)》和《建设项目合规性技术审查表》可知,调查地块规划用途包括城镇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和高等教育用地,其中高等教育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中的教育用地(0804)。 调查地块目前土地流转程序:计划首次以“**高新区2025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上报审批,土地手续正在组卷报地阶段,后期****大学新校区****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规定、《****生态环境厅******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中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以下简称“委托单位”)委托****(以下简称“调查单位”)对**高新区2025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项目组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 (1)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2)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固体废物堆放、填埋,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 (3)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4)调查地块周围区域污染源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污染的可能,因此该地块土壤环境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 |||||